大學部
- 發布日期:113-12-16
- 更新日期:113-12-17
- 發布單位:資訊管理與財務金融學系
雙主修、輔系
自110學年度本校各系學生修讀本系雙主修及輔系之申請資格如下:
1. 修讀本系雙主修:其成績累計排名在該班學生數前百分之二十五以內。
2. 修讀本系輔系:其成績累計排名在該班學生數前百分之五十以內。
3. 每學期開學第一週提出申請,每學期開放修讀雙主修人數為3人、輔系1人。
跨域學程
依照本校跨域學程公告之申請期間提出申請。
財務金融跨域學程為不限學系皆可提出申請。
金融科技跨域學程則為資財系及資工系相互鎖定。
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與跨域學程的差異

轉系
1. 申請資格:
(1) 轉系申請之第一志願必須為資訊管理與財務金融學系。(須確認並填寫欲轉入組別)
(2) 欲轉入二年級者:
A. 第一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達GPA3.0以上。修習「微積分」學年平均成績達B以上。修習「計算機概論」及「程式
設計」(或其他相關科目一學年)課程,每學期成績均達B以上。
B. 或曾修習任一管理學院課程達A以上。
C. 或參加重要競賽有特殊表現者。
(3) 欲轉入三年級者:需修畢本系一、二年級必修課程,其中專業科目成績均須達B以上,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亦在
GPAS3.0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
(4) 申請需附:A. 本校轉系(組)申請表(須確認並填寫欲轉入組別)。B. 在學成績單(含排名)。C. 含自傳、轉系動機、讀書計
書等約兩頁左右之書面資料。
(5) 在資訊管理或財務金融方面,有修習相關課程或其他優良事蹟者,優先考量錄取。
2. 審核:合於申請資格者,由本系之招生工作小組就學業成績、重點科目成績與課外活動表現擇優錄取,錄取名額依本校
學生「學生轉系所辧法」辧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