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15-112/10/16国科会「博士生研究奖学金试办方案」申请讯息

  • 2023-09-21
  • 罗美兰
本项奖励措施相关资讯,请至本会科教国合处网站查询:
(一)试办方案网址:
https://www.nstc.gov.tw/sci/ch/detail/edb3772a-06e9-4bc6-9b32-00fbb30be231
(二)奖励措施如有疑义,请洽国科会专案谘询专线,电话:(02)2737-7855;电邮:2023nstcgrf@nstc.gov.tw。
(三)系统操作如有疑义,请洽国科会资讯客服专线,电话:(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博士生研究奖学金 试办方案 NSTC Graduate Research Fellowship(NSTC-GRF)Pilot Program

一、 奖励目的
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国科会)为充实科研人才基盘及储备核心战略产业人才,奖励拔尖、具有研究潜力之博士生,支持其专心从事研究工作,特订定本试办方案。

二、 申请机构
本国设有博士班,并经中央教育主管机关核有博士班新生招生名额之国内公私立大学校院。

三、 奖励对象及请领资格
当年度(含二月、九月注册)入学就读之博士班一年级新生。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请领本奖学金:

(一)于公私立机构从事专职全时之有给职工作或以在职生身分报考者。
(二)以香港、澳门及大陆地区学生身分入学者。
(三)录取后辧理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或未完成注册者。
(四)已支领同属政府部门奖学金性质经费者。

四、 奖励名额
奖励名额一年一千名,分国科会甄选、国科会核配两类,并依试办情形予以调整:
(一) 国科会甄选:由申请人自行研提资料并勾选重点研究领域后,完成线上送件,经国科会就学术专业进行审查,依国家发展及培育人才需求,择优奖励四百名。
(二) 国科会核配:依符合第二点规定之申请机构前四年度获国科会补助具研究性质之研究计画经费为基准,按比例核算后,由国科会通知各申请机构;若核算后未达一名者,不予奖励。核配各申请机构之名额共六百名。

五、 奖励金额及期限
每名博士生每月奖学金四万元,自博士班一年级起奖励三年;于三年内毕业者,奖励至毕业当月止。奖励金额全数由国科会负担。

六、 送件受理期间及程序
(一) 国科会甄选:申请人应于国科会规定期限内至国科会网站线上登录并上传下列文件。线上缴交送出后,文件不全者通知限期补正,逾期不补正或补正不全者,不予受理:
1. 资料表
2. 研究计画书
3. 学历证明文件
4. 大学以上历年成绩单
5. 其他审查资料(如语言能力证明、推荐信、学位论文、已发表之期刊论文、研讨会论文、专书或技术报告、获奖纪录、相关研发成果等)。
(二) 国科会核配:申请机构应于国科会规定期限内,检附申请机构行政程序订定之奖励规定,函送国科会提出申请。奖励规定应包含下列项目:
1. 各领域奖励名额分配原则。
2. 奖励资格、评选标准及审查机制。
3. 奖励对象定期评量机制。
4. 奖励成果效益追踪机制。

七、 审查作业
(一) 国科会甄选:
1. 以申请人学术表现、发展潜力、参与计画经验、研究主题等为评审基准,送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审查资料。
2. 审查评分项目如下:

(1) 学业成绩、个人杰出表现、发展潜力与参与计画经验。(占40%)
(2) 研究计画(含主题、步骤、预期完成项目及成果等)之完整性与可行性。(占30%)
(3) 研究能力、研究专长与重点研究领域之关联性。(占20%)
(4) 研究计画对国家未来发展之重要性。(占10%)
3. 自截止收件之次日起四个月内完成,并核定公布;必要时,得予延长。
(二) 国科会核配:由国科会对申请机构订定奖励规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依第四点核配奖励名额。

八、 授予头衔
国科会核定公告后,授予受奖人「NSTC Graduate Research Fellowship(NSTC-GRF)」头衔及颁发证书。

九、 经费请领
补助经费每学年分二期拨付,申请机构应依国科会甄选、国科会核配分别造具奖励名册并检附领款收据,依国科会核定通知函规定办理请领。

十、 执行考核
受奖人如经发现有资格不符者,国科会得向申请机构追回该部分之款项。
申请机构未依自订奖励规定无故短发奖学金者,国科会得自国科会补助之各类型计画管理费扣减短发奖学金总额三倍计算之金额;并视情节轻重,减核下一学年度奖励名额或不再核给奖励名额。
受奖人每学年之续领资格依申请机构订定奖励规定进行审查,并须持续配合国科会追踪在校期间之学业研究表现,以及毕业后三年内之流向。

十一、实施期程
本试办方案采逐年滚动检讨方式,俾能配合
政策需求,适时调整方案内容,以充分发挥本方案预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