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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分抵免
按本校学分抵免办法:学分班不授予学位,可获得本班授予之结业证明。待考入本校相关研究所硕士班,依法取得学籍后,得依规定酌予采认其已修及格之科目及学分。
(本校硕士在职专班财金组可抵免本学分班之学分上限为15学分。)